关于对2014年度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评奖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公示

05.06.2015  18:21

  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鲁文〔2014〕27号),在各市文广新局、省直各相关单位对2014年度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评奖中获奖集体和个人的情况进行的基础上统计,对照相关获奖材料和奖励办法,经研究,拟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青岛市歌舞剧院舞剧《红高粱》荣获中宣部第十三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拟给予青岛市歌舞剧院通报表扬,发奖金50万元。

  山东歌舞剧院歌剧《赵氏孤儿》荣获文化部第二届中国歌剧艺术节“剧目奖”,拟给予山东歌舞剧院通报表扬,发奖金20万元。

  山东省京剧院京剧《瑞蚨祥》入选第七届中国京剧节优秀剧目展演,拟给予山东省京剧院通报表扬,发奖金20万元。

  山东省吕剧院吕剧《回家》入选文化部第四届全国地方戏(南北片)优秀剧目展演,拟给予山东省吕剧院通报表扬,发奖金5万元。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张启腾,指导教师程淑萍、胡静华荣获文化部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地方戏少年甲组铜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拟给予节目组(表演:张启腾,指导教师:程淑萍、胡静华)通报表扬,发奖金2万元。

  德州市艺术馆张全荣获文化部第十一届全国声乐比赛民族唱法铜奖,拟给予张全通报表扬,发奖金2万元。

  公示时间:2015年6月5日至19日

  联 系 人: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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