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社区协商民主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22.08.2015  13:39

  21日下午,全市村、社区协商民主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思路举措,安排部署全市村、社区协商民主试点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方案》决定,从今年8月下旬至12月,利用4个多月时间,在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先行试点,积累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后在全市推开。市委副书记雷杰、副市长齐建中出席会议。

  雷杰指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村、社区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雷杰强调,推进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方案》提出了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协商民主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及协商成果运用等做了具体规定,这是指导村、社区开展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把握好基本原则、核心要求和关键环节,确保工作健康深入推进。村、社区协商民主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试点工作。

作者:沙文婧   网络编辑: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