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推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2016全省公安科技管理工作综述

17.01.2017  14:03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警”战略,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以机制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动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着力在科技研发、应用、普及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创新实力,助推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形成鼓励创新、激励创业的良好环境,不断推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探索新思路、研究新对策、寻求新突破工作中,注重发挥科技的助推作用,注重以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造就发展新优势和改革新形象。山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听取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汇报,主持研究重大科研项目,厅党委其他同志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着力在科技研发、应用、普及上狠下功夫,形成创新发展新优势。全省公安机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警种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近几年,全省公安科技创新工作申报项目逐年增多,业务覆盖面广,进一步提升了警务工作效能和水平。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十分关注智能制造、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和信息、生物、能源、材料等应用技术给公安科技创新带来的影响、变化,善于借势、借力发展,不断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智能终端等新兴信息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建设应用,研发了“山东省移动警务应用平台”、“基于大数据警务云+自主深度学习的视频智能识别和分析系统”等项目。根据警种、部门共性需要和特殊需求,以科技服务实战为核心,充分发挥实战对技术研发方向、路径选择、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抓住重大瓶颈问题和关键技术,制订针对性攻关实施方案。针对警务实战化面临的挑战,积极研发、配备诸如“基于警务通的智能穿戴式数字单兵系统”、“警用防雾霾战训帽”等单警装备和现场勘验、快检防护、事故防控治理、特种支援救援等警用设备。2016年山东全省申报的145个项目,99项成果被评为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有力地提升了公安机关战斗力。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供给端和需求端共同发力,减少相互脱节和分散封闭、自建自用等孤岛现象。尤其对重大科技发展项目,通盘考虑、整体规划、科学管理、分步实施,解决科技计划“碎片化”和项目“不聚焦”问题。对年内计划研究或正在研发的220个项目进行摸底和统筹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尽可能减少重复浪费。他们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研究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主要任务措施。根据部、省有关规定,他们及时调整评价标准和奖励措施,在对成果的先进性、创新性进行评价的同时,着重考量成果的应用效果和推广前景、价值。济南、青岛等市公安局及不少县级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改善科技发展环境,相继制订出台相关科研管理及激励办法,引导科技、人才、管理、资金、信息等要素向基层集聚、向一线流动。他们加强科技项目的源头和过程管理,搞好调研统筹,及时发现所选项目是否与以前建成的系统或其他待审项目间存在重复,有效避免研发方向的盲目性。他们完善山东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平台,进一步整合各方信息,协调科技资源、介绍需求趋势、推荐先进技术和优秀成果,实现供求资讯的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公安部要求,组织有关单位选择10项适用成果进行试用,并提出试用、评估意见供全警参考,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项目形式和内容,为大范围应用创造了条件。 为快速提升创新实力,山东公安机关构建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合作,在地区、警种间形成沟通顺畅、权责明确的创新协调机制。他们借鉴众筹理念,推动内部创新人才、科研仪器设备、文献信息、数据资料相互开放,科技成果共享共用,提高业务协同和创新资源集聚水平。他们以课题制、项目制等方式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交流合作,鼓励在公共安全领域组建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共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进一步密切与公安部有关研究所的战略协作关系,对重大项目共同立项、联合攻关,风险共担、成果共享,通过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更多高水平技术和成果落地转化。积极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就2017年双方合作攻关科研项目进行交流,进一步提升公安科技创新和基层实战水平,为完成三年攻坚任务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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