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培训会的通知
鲁建建字〔2014〕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作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培训会,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监局领导专家讲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分管领导,工程科(处)、建筑市场监管科(处)、质量安全科(处)、招标办、标准定额站、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各市工程质量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联系人。
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库、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专家库、工程安全执法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见附件1)
省厅、省局相关处室人员,省两年行动办公室成员。
二、培训内容
1.学习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文件政策;
2.解读《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
3.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
5.部署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交底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7日9点开始 ,会期1天半;11月16日下午报到。
地点:济南南郊宾馆
(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 电话:0531--85188982)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培训是我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应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
(三)各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含专家),并确定1名培训会议联系人,统一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于11月13日17时前,发送至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厅、省建管局、济南市参会人员请于11月17日上午9点直接到南郊宾馆俱乐部礼堂参会。
联系人: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 龙、曹延东
电 话:0531-87080871,87087018
13964009791(李龙) 13553177825(曹延东)
附件:1. 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库、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专家库、工程安全执法检查专家库成员
2. 会议回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