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结果揭晓

02.06.2015  18:17
  日前,全省法院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结果揭晓,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9个单位中标承担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

   为做好今年的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省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11个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课题发布后,全省各级法院踊跃竞标,共有33个单位提交了37份课题申请书。按照《山东省法院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和《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省法院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标书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意见,综合考虑申报单位工作实际,适当兼顾地区平衡,确定了课题承担单位。省法院要求各课题承担单位于11月底之前完成课题任务(半年期课题除外)。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课题调研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今年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圆满完成。

  名单:

  1.关于强化规则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的调研(半年)

  承担单位: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2.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法院工作影响的调研

  承担单位: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3.关于法官入额标准和条件的调研(半年)

  承担单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4.关于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职责分工的调研(半年)

  承担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阳谷县人民法院

  5.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应对问题的调研

  承担单位: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

  6.关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调研

  承担单位:省法院刑三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7.关于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

  承担单位:省法院刑四庭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8.关于物业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

  承担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9.关于金融担保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

  承担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10.关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情况的调研

  承担单位:省法院行政庭、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州市人民法院

  11.关于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调研

  承担单位:省法院执行三庭、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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