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4.05.2017  17:31

  一、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省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降低13.2%、8.4%、22.2%、7.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248.9天,同比增加34.2天。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平均为207.7天,良好率为56.9%,同比增加8.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平均23.1天,同比减少6.8天。威海市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自国务院“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省空气环境质量连续4年持续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 2016年,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1毫克/升和0.81毫克/升,同比分别降低2.7%和10.8%,总体上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实现了连续14年持续好转。在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分别连续九次、七次列第一位。从COD和氨氮平均浓度看,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分别改善2.9%和1.0%,省辖海河流域分别改善14.3%和47.5%,小清河流域分别改善5.0%和19.1%。近岸海域消除劣4类海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地质原因影响外,有51个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为98.1%。

   (三)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12种无机污染物达标率在96.8%以上,多氯联苯及石油烃达标率为100%,六六六、滴滴涕和多环芳烃总量达标率分别为99.8%、94%和99.1%。

   (四)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我省进行了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等级为良;17城市中14个生态环境状况为良,3个为一般;122个县级评价单元中,96个生态环境状况为良,26个为一般。

   (五)环境风险可控能力得到加强。 2016年,全省共发生7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从事件起因看,4起为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为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从污染类型看,均为大气污染事件。7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了及时处置,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二、当前环保热点问题的处置情况

  自4月7日开始,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涉及我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等7个城市。截至5月5日,我省共有89个环境问题被环保部通报,其中涉及企业103家、企业集群14个,被通报企业占被督查企业总数的3.8%,以玻璃、化工、板材、电镀、挂车生产、胶合板生产、塑料颗粒加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小型企业为主。作为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专项督查行动,反映出来的问题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主要情况为:

  4家企业拒绝检查甚至扣留督查组执法人员,其中,济南市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拒绝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同时将大门紧锁,不允许检查人员离开,扣留执法人员超一小时,直到公安机关到场后才得以离开。此外还有济南市洁龙清洗助剂有限公司阻挠检查、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惠众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和茌平县恒力建材有限公司厂内人员拒不开门接受检查等。以上拒绝或阻挠环境执法的违法行为均已被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7家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其中,3家企业存在在线监测系统有关参数设置不正常问题,4家企业存在在线监测仪运行不正常、数据传输不规范等问题。6家企业存在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主要涉及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不按规范添加脱硫剂、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10家企业和2个企业集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不到位,主要涉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不规范、建材公司和家具行业调漆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橡胶生产企业和塑料颗粒制造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直接排放等。20家企业、6个企业集群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主要包括废塑料加工点、石材加工厂、玻璃钢加工作坊、小型胶合板厂等企业或企业集群的废水、废气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直接排入环境问题。4个市、8个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突出,主要包括石材加工小企业群、玻璃钢加工作坊群、铸造加工点群、废塑料加工作坊群、胶合板生产群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李群常务副省长、孙立成副省长等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向此次被督查的7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结果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查处。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监管执法视频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组织全省环保系统着力加大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坚决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涉及的各项工作。传输通道7市都以强化督查为契机,全面压实责任,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进各类问题整改。截至5月5日,共检查出有问题的企业2046家,已完成整改1171家,正在整改875家。

  此外,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对10个设区市的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542件。截至5月10日,被督察市已办结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2332件,停产整治企业2134家、关停取缔648家、立案处罚586家,拘留85人、约谈258人、问责443人,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各督察组发现的其它问题,都在督察报告中一一列出。近期,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将向各市反馈,并督促各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2016年开展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攻坚战。 2016年5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各级各有关部门突出压煤、抑尘、控车、治气、除味等重点领域,实行源头削减、关停并转、过程控制、污染减排、错峰生产、联防联控等重点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 加强燃煤源头控制。 累计关停燃煤小火电机组120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7969台,合计1.31万蒸吨/小时。完成300万吨民用洁净型煤和兰炭替代,推广民用节能环保炉具20万台。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完成197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344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624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工业绿动力”计划项目2662个;实施3次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累计错峰天数达110天以上。 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淘汰27.6万辆老旧车,排查整治成品油生产经营问题企业1412家,对140个新建机动车环检站、440条检测线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减少面源空气污染。 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全年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减少77.9%,建筑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控制深入开展。 深化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 探索完善了“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区域联防联控三项机制。省会城市群及周边重点城市不折不扣地落实京津冀强化措施各项要求。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1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万人次,检查企业3.9万家次。

   (二)系统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 按照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原则,省政府组织系统推进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 积极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结合山东实际,出台省政府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南水北调水质保障等4个专项计划;组织17市制定实施“水十条”工作方案和78个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省长与17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日常监督考核。 推进水环境管理深入开展。 组织南水北调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调水水质加密监测,强化预警监督,保障了年度调水顺利实施;以解决源头济南市污水溢流问题为重点,深入实施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入海污染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订并经省政府批复实施。 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250家,开展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完成17个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监控工作。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质。 开展“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完成15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完成行业扶贫确定的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年度工作计划。

   (三)夯实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基础工作。 各级各部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土壤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 制定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以耕地、饮用水源地、污染或可能存在污染的场地作为土壤环境监测的重点,初步构建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选择重污染企业、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边周边3类452处场地,布设监测点位4287个;组织排查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确定污染场地清单,逐一建立档案。 推进污染地块修复试点。 2016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市3处工业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试点,积累工作经验。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省财政安排资金1200万元,对2016年建成的4处综合处置设施实行了“以奖代补”;组织10117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过程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公安环保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执法。 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污染隐患,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划定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成为第四个完成陆域红线划定的省;新建国家生态市(区)3个,省级生态县(市)8个、省级生态乡镇50个,完成2038个村庄综合整治任务和57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含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评估。 开展全省环保专项行动。 会同15个省直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范围、规模和查处力度都是近年来较大的。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 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执法检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的污染源双随机动态信息库。查处4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完成57起涉及刑事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监测数据认定工作。 加大监督约束力度。 先后对3个设区市政府和9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对6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5个空气质量连续三个月同比反弹的市实施涉气建设项目限批,对11个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县(市、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限批。 强化部门联勤联动。 2016年,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8905件,罚款5.9亿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2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6件;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立案6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6人,办理治安案件620起,行政拘留692人。

   (五)全面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深改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系统制定改革文件。 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初步构建起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系统开展环保改革试点。 稳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和流域环境管理“五个统一”改革试点。探索开展了济宁市老万福河和临沂市祊河小流域控制单元排污许可试点,出台了燃煤电厂排污权收储和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试点,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开展了第二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组织济南、烟台、德州3市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试点。通过开展系列试点工作,探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系统建立环保倒逼机制。 持续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配合有关部门完成270万吨生铁、270万吨粗钢和1960万吨煤炭去产能任务。有序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全省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煤炭消费总量、产业准入等环境管理,启动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环评工作。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发布大气、水等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和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5项地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4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省级环保部门取消、下放幅度占原有审批事项的40%以上。制定权力清单59项,责任清单9项,提供公共服务事项15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处理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逐一明确规定。改进优化政府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做法,被中央深改组以专题信息印发全国。

  总的来看,我省环保工作还处在负重爬坡阶段,必须坚定决心、坚定信心、坚定目标,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下一步,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开展全链条水污染防治,扎实抓好“土十条”落地实施,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安全防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实现山东由大到强的战略性转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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