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评选结果的公示

22.07.2015  13:39

  山东省文化厅于6月下发了《关于举办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截止申报结束日,共收到全省42名演员的申报材料。按照 《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评选方案》要求,省文化厅邀请7位专家作为评委,对申报材料集中审看评选,厅机关纪委同志参加评审会议。通过评委评选和评议表决,最终评选出19名演员的17个作品参加展演。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2015年7月22日起至7月28日止)。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形成书面材料并署名,反馈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传 真:0531-86568862

  联系电话:0531—86568813 刘 芳

  附件: 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评选结果名单(排名不分先后).docx

 

  艺术处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