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明确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12.02.2015  17:50

  为做好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省局研究确定了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改革精神、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治理整顿和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治理整顿,组织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继续开展中药领域专项整治、互联网售药专项治理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实施风险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加快监管制度“废、改、立”,重点加强新法规、新规章配套的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部门责任清单,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国家总局下放审批事项,推进省级事项的取消和下放,确保“接住、管好”。

  (三)坚持监管创新,提升工作效能。明确各层级事权,建立分级负责制度。统一监管尺度、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实施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树立全程监管理念,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实施统一管理。突出监管重点,推行肉制品、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高风险药械、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管服并重,改革不适应发展形势的传统监管模式。

  (四)坚持强基固本,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广覆盖、一体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装备、检验检测体系、应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抓好人员培训,打基础、强基层,努力做到“粮”足、“兵”强、“马”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坚持正向引导,推进品牌引领和示范创建活动。将品牌引领行动和示范创建活动作为“食安山东”建设的突破口,制定品牌创建评价标准,加强品牌动态管理,推出放心产品和放心品牌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入推进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全面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六)坚持多元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平台和队伍建设,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实施餐饮聚集区社会投诉先行赔付制度。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推进群防群控,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吹哨人等积极作用。加强“12331”投诉举报规范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作用。

  (七)坚持监管为民,加强自身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探索实行首席专家制度。制定全省系统教育培训指导意见,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新常态、新作为”系列培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措施,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