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税局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工作进程

02.04.2015  22:55

        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国土部到淄博召开调研会议后,淄博市地税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相关科室专题汇报,要求各有关单位深刻领会总局、国土部调研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密切联系国土部门,做好信息互联互通,着力推动“控税节地”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地税和国土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经市国土局、地税局两部门的积极协调,双方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地税发[2013]16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双方局长为总召集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业务需求,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为“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成立“控税节地”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控税节地”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处理,做好国土宗地、办证信息的获取、下发、督导落实,同时,对“淄博市以地控税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借助信息化手段高效、充分的利用国土数据。

  四是做好“控税节地”经费的争取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预算200万元,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主要用于系统维护完善,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信息比对核查,国土部门信息整理等工作。

  五是初步开展信息核查比对工作。3月初,从市国土资源局采集了其截至今年2月底的土地办证矢量数据77574条、图形数据65384条,经与税务征管信息匹配后推送至各区县局,要求各单位在比对核查时要与审计部门对地税的审计工作,“金三”财产登记信息相结合,切实利用好国土数据。

  六是将两税税基核实与“控税节地”工作相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基核实是市局今年税收征管的重点工作,要求各区县在部署两税核查时,要与“控税节地”工作相结合,将国土部门的数据作为主要参考,对国土数据与土地税基核实数据不一致的要重点说明原因,并作为反馈国土部门的重点内容。

  七是调整土地等级,提高“控税节地”的工作效果。为使税收在督促企业节地方面的效果更加明显,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土地等级调整建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2007年市政府制定的城镇地段地级差有了较大的变化,现行的土地等级范围与当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范围已不相适应,应对全市土地等级进行重新调整规范,提高一等土地的范围,将更多企业纳入较高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征税范围,发挥税收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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