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试点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

17.08.2019  11:30

    新华社济南8月16日电(记者叶婧)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2019年10月底前,山东每个市都将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

    同时,为配合已开展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顺利实施,2019年9月底前,山东所有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将全面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为临时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此外,山东提出,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县级民政部门可将相关审批权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试点范围,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扩大至全域,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进程。

    记者了解到,在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方面,山东还压缩了四方面审核审批时限,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