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处湿地公园将陆续建成 济南将重塑“湿地之城”

05.05.2015  11:09

  小清河国家湿地公园

  济南作为“泉城”的美誉众人皆知,可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前,济南还曾被称为“湿地之城”却少有人知,赵孟頫的著名画作《鹊华秋色图》便是最好的证据——鹊、华二山周边一片水乡风光。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钢筋水泥逐渐取代了荷塘藕池。

  如今,我市把湿地保护建设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保护和扩大湿地资源。目前,全市有17处湿地公园正在建设当中,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10处、市级4处,有效保护湿地面积1万余公顷。这些湿地公园遍布济南各县(市)区,重新唤起人们对“湿地之城”的追求。

   保护 17处湿地公园将陆续建成

  据了解,济南市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种类型。其中,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属于天然湿地,人工湿地包括库塘、水产养殖场等类型。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现存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建设湿地公园就是其中之一。“建湿地公园一方面可以将湿地保护起来,遏制人们继续对其进行破坏;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园进行分区,可以逐渐将破坏的湿地恢复原貌。”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目前,全市已有17处湿地公园开工建设,将陆续开园纳客。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3处,分别为小清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10处,分别为澄波湖省级湿地公园、土马河省级湿地公园、燕子湾省级湿地公园、大沙河省级湿地公园、遥墙清荷省级湿地公园、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锦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浪溪河省级湿地公园、王家坊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4处,分别为鹊山龙湖市级湿地公园、清源湖市级湿地公园、滨河市级湿地公园、大寺河市级湿地公园。

  据悉,我市在湿地公园管理中,将贯穿“保护、利用与提高”理念,同时还要包括“文化理念”。把湿地资源保护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之上,合理适度利用湿地资源,依托湿地公园的自然风光优势,开发生态旅游,实现湿地公园的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收入,扩大建设资金的渠道,促进湿地公园更好地发展。

   恢复人工干预复原湿地风貌

  为全面保护湿地资源,我市对湿地生态系统受到人为破坏的区域实施植被恢复与生态改善,其中鸟类的数量和种类是检验天然湿地恢复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准。

  我市在湿地恢复方面注重动物栖息地环境的恢复和改善,通过营造自然的鸟类栖息地环境,阻隔非湿地保护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湿地保育和恢复区域,防止人为活动对鸟类停歇产生影响。同时,建设小型水利设施以沟通周边的潮沟,对湿地进行季节性补水,通过对湿地水位进行调控,满足不同鸟类的栖息要求。在鸟类停歇地内种植当地的碱蓬、芦苇、香蒲等植物,一方面改善土壤条件,提高湿地的生产力,为鸟类提供食物,另一方面良好的植被形成较为合理和自然的栖息环境,可供涉禽躲避天然敌害。对于一些已经受到人为干扰的天然湿地,逐步进行改造,恢复到天然湿地生态系统的水平,例如对水产养殖场的改造和芦苇的移植,逐步改善和恢复被破坏的湿地动物栖息地和湿地生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