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10.05.2016  15:09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更加体现出来,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有效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学习重点,不断夯实广大民警的思想根基。组织广大党员民警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等各项要求。结合岗位实际,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深刻把握其中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系列讲话有机统一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意见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抓实“”这个关键,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警把对党绝对忠诚时时处处体现在工作和行动上,努力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坚守党的信仰信念,牢记党的历史使命,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规党纪,保持政治本色,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学习讨论与查摆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真正使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过程成为深刻认识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善于从社情民意中发现问题、从群众呼声期待中查找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围绕“建设过硬支部”的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带动,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破难题补短板,激活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力,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党员干部和全体民警干事创业的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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