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03.11.2015  20:28
  为增加表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现对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推报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请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署实名反映。

    联系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

    邮  编:250101

    联系电话:(0531)68887373

附件: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名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3日

附件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名单

  一、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

  沂源县人民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

  钱继红 女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 青 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玉玲 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

  臧 华 女  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人民法庭庭长 责任编辑: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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