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专业人才可考察招聘

30.11.2015  19:26

  3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改办、省人社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了解读。《实施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对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公立医院可以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医改办主任魏建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10项任务,其中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医院根据规定确定人员控制总量,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规定公开招聘。

  在发布会的问答环节,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廷玉针对“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的问题做了具体解答。他说,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备案,使岗位设置方案更好地满足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公立医院新进人员,可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对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公立医院可以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招聘结果公示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孙廷玉还说,公立医院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公立医院要针对医生、科研人员等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个人薪酬挂钩。通过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在公立医院内部真正建立起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公立医院人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