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立医院将设立知名专家门诊 每次接诊不超过20人次

14.04.2016  10:29

  去年11月底,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日前,又一详细规则出台,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卫计委获悉,《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出炉。

  办法规定了知名专家的入选条件、诊察费的制定标准、门诊设立细则等。本办法自2016年4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14日。

  据了解,在完成普通专家门诊服务的基础上,每位知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二次(每次半天),每次接诊原则上不超过20人次,并保证本次诊察过程的完整,提出诊疗方案。知名专家门诊应设独立诊室和候诊区,诊疗室环境应优于普通诊室,诊室需配专职护士协助工作。

  知名专家门诊必须实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强制病人选择。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预约挂号、网上挂号等形式,方便患者选择知名专家。

  公立医疗机构要成立知名专家管理委员会(组),负责知名专家管理。知名专家管理委员会(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知名专家诊察费实施办法,并将知名专家入选条件向临床专家公布,由临床专家自愿申报。

  知名专家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临床专家职称、荣誉获得、临床诊治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

  延伸阅读

  外地知名专家挂号费多少钱

  记者了解到,2012年北京天坛医院、同仁医院和积水潭医院开始试点医药分开,设立医事服务费(含挂号费、诊察费),按医生的职别收取,最高100元、最低也要42元。在上海一些公立医院的特需门诊,专家的挂号费从98元到200元不等,患者得到更安静的就医环境和更细致的服务。据了解,从2014年9月15日起,青岛市在部分医疗机构试行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

  知名专家入选条件

  知名专家必须医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有丰富的学术知识和临床经验,医术高超、诊疗方面有很深造诣,在群众中享有声誉,得到同行公认。从事临床工作累计满20年,具备正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级别的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临床工作,完成诊察工作。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国医大师;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国家拔尖人才;

  3.“长江学者”、“泰山学者”;

  4.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经国家审定的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

  7.国家、省名中医药专家;

  8.经国家审定的优秀中医药临床研修人才;

  9.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职称、专家门诊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自行评审认定的特别优秀临床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