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时间表敲定 6月底前全面启动改革

14.03.2016  11:09

  社区和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斩除药品加成之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靴子”何时能够落地?日前,山东省卫计委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时间表。3月底前,各城市将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时4月底前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3月底前组建“管理委员会”

  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指出,城市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的公益二类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编制人事和分配制度、监管体制等诸多方面体制机制的调整,既需要公立医院内部深化综合改革,又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还要与医保制度、分级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基层综合改革等紧密衔接,是深化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各市、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工作,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月底前全面启动改革

  省卫计委要求,各市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目标,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各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测算论证,并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明确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具体改革政策,尽快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市医改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同时,各市在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发挥首创精神,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方式;要制定路线清晰、措施具体、任务明确、分工细致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并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备案。

  在改革启动时间上,山东明确,各市务必于6月底前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同时,今年年底前,省里将组织对潍坊、东营、威海三市的第三方评估和对其他市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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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医改项目时间点

  3月底前: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备案。

  3月底前: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3月底前: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3月底前:制定分级诊疗工作方案。

  4月底前: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4月底前:调整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衔接。

  4 月底前:对鲁价格二发〔2015〕126号文件规定放开的知名专家诊查费等项目,制定新的价格。

  6月底前:确定人员控制总量,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6月底前:制定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

  6月底前: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6月底前: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每市至少一家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