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立医院改革“破冰” 统筹推进管理补偿机制改革
深化医改攻坚 创新多元格局
□ 本报记者 单 青 王 凯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将医改向纵深推进的攻坚之年。11月4日,副省长王随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让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公立医院改革“破冰”
统筹推进管理补偿机制改革
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看病难、看病贵等现实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来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在整个医改工作中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王随莲认为。
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的龙头,也是医改的关键环节。2013年以来,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已扩大到17个市、84个县(市、区)、186家医院。
一组数据可以为医改成效做最好注解:我省实现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率先开展试点医院常用药品省级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价格与我省挂网价格和试点医院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分别下降17.25%和32.25%。而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则提高为35元。
“破除‘以药补医’,如果对医院补偿不到位,医院无法正常运转,到头来还是老百姓吃亏。”王随莲表示,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综合改革刻不容缓。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全部纳入补偿范围: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助不低于10%,另外10%由医院内部挖潜解决,提高的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王随莲透露,下一步我省还将积极探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选取1家或2家省级公立医院,落实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彻底实现“管办分开”。鼓励各地允许医院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同时,鼓励资金雄厚的企业、社会团体等参股公立医院,为医院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
城乡共享“新医保”
多措并举缓解因病致贫
目前,我省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制度已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随着医改的推进,如何解决医保工作政出多门、管理分散、差别待遇、重复参保等问题,使群众得到公平有效的医疗保障,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
去年12月,省政府研究确定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有13个市完成了整合。在统筹地区内,还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问题。
“客观上讲,现在群众大都有了医保,看小病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一旦得了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还是会让多数人承担不起,对这部分人群的救助更显紧迫。”王随莲直言,去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20类重大疾病患者再给予补偿,全年共为63.6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9.69亿元。从今年起,我省又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打破原有的20类病种限制,全按“大额”进行补助,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多种渠道的救助模式也呼之欲出。我省已初步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筹集救助基金600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及时救助。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协同互补,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
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办医
近年来,公立医院“看病难”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呈“井喷”之势。王随莲表示,我省将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能力、有质量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早在2012年,我省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优惠政策的落地,使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迎来“发展之春”。一组抢眼的数字是:去年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已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近30%,床位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的16%左右,机构数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王随莲透露,政策允许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医疗机构,逐步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规划设置中,社会资本也将留有“一席之地”。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我省将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融资、用地、价格、医保、人才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