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证协会部署全省公证行业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

11.04.2017  11:20

      近日,省公证协会下发《山东省公证行业“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方案》(鲁公协〔2017〕5号)(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
      《方案》明确了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总体目标:一是在培训范围上实现全省公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覆盖,其中每位公证员及辅助人员受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课时;二是分期培训执业公证员,使75%的执业公证员取得涉外办证资格;三是公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实现大的提升,努力打造“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公证队伍,为实现山东公证从公证大省向公证强省的跨越目标强基固本。
      《方案》明确部署了“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步骤, 从2017年3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各市公证协会要在结合本地公证员队伍现状、结构的基础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并将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及时上报省公证协会。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各市落实分级责任和具体措施,全面保证“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和成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市向省公证协会报送“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总结,省公证协会对各市“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各市“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考核情况应纳入各项评优参考指标,对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责任心不强、走过场、弄虚作假现象,要进行整治。要做好“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确保公证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方案》强调,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公证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定期检查调度活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培训提升年”的先进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推动全省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动员会,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并及时跟踪检查、指导。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三是要强化督导考核,省公证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在“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在认真做好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及时考核、掌握、通报“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开展中的先进经验,促进面上工作。四是要注重宣传展示,各市要将“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7年公证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各市要在本部门网站或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活动成效,进一步树立全省公证行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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