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 倪发科当庭认罪服法

16.12.2014  13:59

2014年12月15日14时,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庭审活动顺利结束。
      2014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博生,公诉二处处长吕峰,助理检察员赵素祯出庭支持公诉。出庭公诉人员精神饱满、仪表庄重,发言声音洪亮,举止文明规范,在庭审中格外引人注目。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倪发科进行讯问,出示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运用多媒体配合进行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进行庭审答辩,并结合案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倪发科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予以认可,对自己的犯罪作了深刻剖析和忏悔,对中纪委、高检院、山东省检察院、东营市检察院依法文明办案及人文关怀表示感谢,并当庭表示无论判决如何,都不上诉。整个庭审活动历时4个小时,下午14时许,庭审顺利结束,3名公诉人圆满完成了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席职务犯罪大要案法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山东检察机关公诉队伍能力建设,省院组织有关职务犯罪大要案办案人员观摩了庭审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及倪发科的亲属等110多人也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该案的办理依法规范,证据扎实全面,出庭公诉人员指控犯罪有理有据,答辩有力有节,庭上分工科学合理,配合默契流畅,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案件办理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