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年总投资超千亿

23.10.2015  09:41

  齐鲁网10月22日讯(记者 杨婷婷)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传亭,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范正金,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文新三,介绍山东省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山东省三年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文新三表示,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事权划分,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普通国省道通以省为主,省、市、县共建,农村公路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已安排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资金54亿元、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补助资金3亿元。2016、2017年,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普通国省道投资100亿元,农村公路省级投资5亿元。

  今年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量。根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大的实际情况,对全年预算进行分析排查,把一些当前不急需、重点不突出的项目预算调减下来,集中用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已经下达、因客观原因年度内确实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资金予以收回,调整用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开拓交通基础设施融资新途径,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三是推进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