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7.02.2017  22:0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9月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粮食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粮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省委专项巡视以来,省粮食局党组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认真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0月13日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姜异康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讲话,统一思想认识。10月14日上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分工初步意见。10月18日上午,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责任分工及工作部署意见。 10月19日上午,召开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10月19日下午,向分管粮食工作的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监察室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联络督导、请示报告等工作。规模较大的直属单位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本单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单位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为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明确整改任务。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省粮食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分工方案》《省粮食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配套的《整改工作台账》,将3个方面的问题及问题线索细化为25个具体问题,提出77条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内容都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将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列出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分别印发给党组成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分解下达到各党组成员及处室、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每周调度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对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党组书记靠上督办。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任务,纳入日常督办内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五是突出以上率下。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整改落实,多次听取汇报,及时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随时研究重要问题。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扎实做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3次,强化理论武装,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10多次,经常调度、随时过问,逐个问题进行研究落实、督促推进。局党组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加强对牵头整改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并督促和指导分管处室、单位落实整改任务,为扎实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强化成果运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利契机,即知即改,务求实效,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集中整改期间,新建和修订完善制度规定8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建工作缺失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在全省范围及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311.6万吨,同比增加187.4万吨,是近7年来最多的一年,助农增收约14亿元。认真研判秋粮形势,组织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粮食市场保持平稳。全力推进“粮安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粮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的“粮安工程”实施机制,努力建成与全省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目前已进入整体推进期,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明确6方面25项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省粮食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省级,实现山东由粮食流通加工大省向强省转变。三是编制印发《山东省粮食流通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从10个方面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粮食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理念和工作重点。四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局属企业实际,研究起草了鲁粮集团组建方案,提出了局属企业移交工作意见,组建方案已由省国资委正式印发。目前,移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五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及时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推动市、县政府共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强对军供稻谷(包括大米)储备的监管。结合动态轮换,逐步调整充实省级储备稻谷数量,保持合理库存。实行省级储备稻谷(含大米)库存情况月报制度,每月调度库存数量。加快推进军粮储备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网上监管。
  2.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局党组年初全面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中检查落实情况、年底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整治,对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健全基层党组织、抓好党费收缴专项清查等事项进行了重点整治。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局党组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作出规范。对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及工作关系相对固定的,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对局属粮库“当地”职工中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党员逐一登记造册,将6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局属粮库支部。三是按照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重要文件精神,并对直属单位文件传达、传阅作出规范。同时,督促落实支部集体学习和主题党日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认真落实省委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支持局属企业党支部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结合局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岗位和党务岗位负责人工资收入。五是督促指导商务职业学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制度。指导学院系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同时,督促指导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党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系总支设专职总支书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
  (二)关于从严治党不力,违规违纪时有发生问题
  1.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一是提高党组从严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对党员干部“宽松软”是害、“严紧硬”是爱的思想观念,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组书记为全局干部作了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规范管理。对人事处、财务处的局属单位管理职能进一步进行明确。组织开展薪酬、津补贴专项清理规范,小金库专项治理,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对巡视中发现的滥发津补贴、小金库等问题作为重点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三是印制2个汇编。对 2013年以来的粮食流通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应知应会的党建制度、局属单位管理制度规定分别汇编成册,目前正在编制中。
  2.切实加强监督执纪。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一案双查”,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纪律规矩管住全体党员。二是认真核查处理问题线索。对专项巡视期间和巡视反馈移交的问题线索,在驻局纪检组统一组织下,抽调专人进行认真核查,全面完成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专项巡视期间查处的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四是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严格执行局党组《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办法》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在重要节庆假日等关键时点,围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内容及时下发通知,对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3.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对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审批制度、财务报销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局属单位参照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公务、商务接待具体规定,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深刻反思检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将原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3辆由企业出资购买的车辆全部退回企业。自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班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确保不再发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摊派费用问题。四是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对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了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由管理单位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利用率,目前,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已全部投入使用。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制定局属单位办公场所管理办法,提高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利用率,确保办公设施应用尽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加强机关经费管理。修订《山东省粮食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杜绝以任何形式占用企业资产、向企业分摊费用。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机关各项开支全部纳入预算,无预算不开支。责令违规列支会议费的3名处级干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下发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切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切实抓好下属单位内部管理。一是全部清退省粮油工程设计院2014年、2015年违规为职工报销的费用,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责令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批评。督促省粮油工程设计院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财务报销事项自查,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二是规范下属企业津补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局属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规范清理。制定《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的《局属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规范企业人员收入,结合推进企业统一监管解决好同工同酬问题。责令6家下属单位退回违规发放的医疗补助、津贴补贴,对负主要责任的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全面清理规范局管干部职工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兼任下属企业法人代表问题。严格按照中组部《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及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目前部分人员已整改到位。尚有少数人员因审计、债权债务、单位注销等原因需2017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四是对昱良置业公司账户作冻结处理,公司除开支留守人员工资外,其他资金只进不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昱良置业公司成立以来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待审计结束后,依法对山东昱良置业公司进行注销,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
  5.加强省直粮库建设及维修工程管理。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事前书面报告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鲁中库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政策规定。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对项目建设及招投标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利用“全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加强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全程实行网上同步办理,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关于干部工作不规范,执行监督制度不严格问题
  1.加强局属单位干部管理和职工招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坚持因事设岗原则,严格控制岗位设置数量。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理顺机关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加强对局属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省粮食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局属企业职工招聘录用工作,从严控制企业进人,亟需补充人员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杜绝“裙带关系”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企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2.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局党组中心组专门安排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回避制度和列席党组会制度。根据《山东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研究制定《省粮食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动议酝酿、推荐考察、审核与征求意见、研究任职等环节的政策要求、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进行明确。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严格对照全程纪实文书档案清单,认真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及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把关。将近年来干部调整工作中形成的考察谈话原始记录充实收集到文书档案中。
  3.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对未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5名人员,依规作出组织处理,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同时,责令本人在支部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好相关政策要求、填报说明的解读和填报指导工作,提高填报质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个人有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4.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抓好干部轮岗交流准备工作。机关干部任职情况已经梳理完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11名中层正职干部、14名科级干部已完成轮岗交流。修订完善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目前,省粮食局“三定”规定已经省编办同意,待省政府正式批复后,结合落实“三定”方案,今年上半年组织实施机关干部轮岗交流。
  (四)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省委第三巡视组转来的问题线索和来信来访件,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驻局纪检组迅速行动,组成调查组对被反映人和反映单位进行初核,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全部查清相关情况。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巡视工作成果运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两学一做”教育,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确定2017年4月底前完成的整改事项,按计划抓紧推进,跟踪抓好落实,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以及《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等巡视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是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粮食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为全局干部作表率、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为全局干部作表率,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上为全局干部作表率,始终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考核问责,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法纪规矩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转变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在粮食部门落地生根。旗帜鲜明支持纪检机构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四是建立从严管党治党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围绕管权、管事、管人,对机关、直属单位的制度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把整改工作与粮食流通工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依法管粮,推动粮食流通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403000;邮寄地址: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粮食局党组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