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体会议举行 -----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1.09.2016  21:37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在张店举行。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王浩,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淄博市实际,进一步明确推进科技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重点、聚力突破,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深入推进“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我国发展和科技创新面临的重大机遇,深刻阐述事关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专题部署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加强科技创新的思路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科技进步和转型发展的战略判断、对创新发展定位和道路的战略选择、对创新驱动发展目标任务的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科技创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会指出,加强科技创新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淄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冲击、加快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深入推进“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加快淄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路子,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自身发展瓶颈,以科技创新培植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形成新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努力在科技创新中走在前列。   全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要求,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一个定位、三个着力”,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龙头,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铸链工程”和培植壮大工业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双50强”为载体,强化创新人才、金融支撑、体制机制保障,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努力推动科技创新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会强调,要突出抓好淄博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个龙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淄博高新区的发展定位,制定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淄博)的具体措施,努力打造国内尖端水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中心和产业高地。要着力抓好高新技术产业“铸链工程”和工业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双50强”发展壮大“两大载体”,积极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程、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和传统产业提升行动,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效应,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强化创新人才、金融支撑、体制机制三大保障,围绕深入推进“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大力实施“淄博英才计划”,扎实推进“企业家十年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加大金融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省市投资引导资金作用,进一步理顺科技决策体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全社会支持创业创新的制度体系,推动科技成果更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全会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压实推动科技创新的领导责任,凝聚形成科技创新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领导责任,科技部门要承担起具体主管责任,有关方面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干部要系统掌握创新发展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密切关注科技创新的趋势和动向,不断提升领导和推动科技创新的专业思维、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要着力优化鼓励创新的人文环境、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促进创新的政策环境、支持创新的营商环境,加强科普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加快淄博转型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