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点“养犬积分制” 扣满12分吊销“狗证”

07.03.2017  08:33
济南试点“养犬积分制” 扣满12分吊销“狗证” - 济南新闻网
来源: img01.e23.cn

 

 本报记者 崔健 摄

  3月1日至10月31日,济南警方启动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违规养犬行动,将试点“养犬积分制”,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扣分处罚,扣完12分吊销“狗证”。

  在专项行动中,警方将会试点“养犬积分制”,对于不同的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不同的扣分处罚。对于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会进行警告,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将处以罚款200元至500元,扣除6分;第三次被查处就会扣满12分。如果狗证未年审,将会一次性被扣除12分。连续三次被处罚,没收犬只,犬主5年内不得养犬。

  据了解,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已对于违法养犬人进行处罚登记,有专门的系统进行记录和统计,相关民警将违法犬只的信息输入,对应的处罚行为以及图片信,一旦再次处罚同一个养犬人,就会有记录,并且有扣分积累。

  在1日上午的专项行动中,全市组织70余名警力,分两组对舜玉北区、六里山山体公园、阳光100、如意苑等社区、公园开展巡查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犬只85只,其中无证犬2只、教育纠正违规养犬行为13次,收缴流浪犬12只。

作者:陈彦杰   网络编辑: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