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被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19.09.2014  18:30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通知,同意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等6产业园区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并对基地建设予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通知要求,各省要科学规划本省资源利用再生行业发展,把示范基地作为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倾斜政策,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引导相关企业进入示范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示范基地的衔接,确保如期实现示范基地建设目标,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加大示范基地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新形象。

    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是该批次我省提出申请的唯一一家产业园区,也是该批次所有备选园区中专家综合评分最高、唯一超过80分的园区。专家认为,该园区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产业基础较好,能够根据自身特点,依托周边地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产业基础,科学规划、规范布局,重视以技术升级和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整合、改造和升级,在推动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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