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管该剑指何方:警力不足,交管“盲区”多

19.08.2016  13:11

  随着“村村通”工程和“汽车下乡”等政策的实施,山东省农村地区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驾驶人数量急剧上升,电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小型客车在农村随处可见。然而,伴随而来的,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高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安全意识跟不上

  路、车发展速度

  近年来,柏油马路串起了农村千家万户,但一些边远乡村客运班次少,运营时间不足,不少农村地区存在超员超载甚至乘坐农用车出行的状况。

  7月27日上午,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甘沟村的四名儿童,乘坐一辆由一名家长驾驶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去往峄城区。在路过峨山镇小鲍庄村村东时,家长回头制止孩子打闹,车辆失控,翻到了路边的水沟里,四名儿童溺亡。

  这是一场很难算交通事故的事故,如果有一定的安全意识,这场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除去出行方式受限外,没有跟上“路”、“车”发展速度的,是“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农村地区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是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高发。

  以山东省东部某沿海经济发达市为例,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总量占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总量的72.3%和75.5%,且每年以超过5.2%和10%的速度递增。但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90.6%,死亡人数占总量的83%,农村道路已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主战场”。

  警力不足,交管“盲区”多

  8月11日,淄博市博山区境内,一辆农机牌照的变型拖拉机因严重超载、连续下坡导致刹车失灵,与多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老旧车辆、报废车辆等在广大农村地区依然较为多见。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这条道路,由于持续下坡,2011年至2013年连续发生11起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2014年列为市级督办治理的危险路段,增设了震荡带、减速标志等,但并未采取工程改造措施。

  由于警力限制,我省一个基层交警中队一般只有两三名正式民警,但是一个中队辖区往往覆盖多个乡镇,使得一些偏远乡镇、农村成为交通管理“死角”、“盲区”。30多年来,交警的任务增加了十几倍,一线特别是农村地区警力却没有得到相应增长。

  东营市牛庄镇前邵村共有350户村民,有驾驶人142名,机动车35辆,摩托车33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112辆。“一个村就拥有这么多的驾驶人与机动车,农村交通安全的压力可想而知。”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朱守杰对记者说,“交警数量严重不足,所以必须依靠村委会管农村。”

  然而对于许多县乡政府、村委而言,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流于形式,交通安全管理的人力、财力投入都不足。

   打通“毛细血管”,触角要下探

  为了补充基层交通管理队伍,我省自2013年开展“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以来,逐步落实“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员、协管员队伍建设逐步铺开。

  今年3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依照乡镇人口数配备交通管理员,由财政统筹经费支出,由县级公安机关统筹人员使用安排,并要求在2016年底完成社会招聘。要按照规定完成镇一级交管安全员队伍建设,首先要解决财政问题。

  而对于村一级基层组织,同样需要在交通安全管理上提高认识、增加投入。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六村有省道228穿村而过,这条路在带给村民更好生活的同时,却无情地夺走了11条生命。“我们村从2013年开始,成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村集体每年还拿出4万元作为交通安全基金,对村民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及村交通安全标兵进行奖励。”六村村支书杨安贵对记者说。

  “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的乏力,使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毛细血管’运行不畅。对于基层党委政府而言,抓经济,更要抓安全。”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授蔡志理说,“要管好农村交通安全,就要实施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真正发挥镇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