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副巡视员褚瑞云谈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筑牢深化农村改革基础

09.10.2014  12:53

   山东省政府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都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请您谈谈“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褚瑞云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就是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主要内容大体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即通俗讲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三是“允许流转”,即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四是“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提高集约化水平转变,统一经营向提高组织化程度转变。

   山东省政府网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意义重大。请您再简单介绍一下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作用?

 

  

 

  褚瑞云 我认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作用可从打牢 “四个基础”来看。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调动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打牢了基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从而提高了其对承包土地的预期,农民在承包土地上才能有长远打算,进而成为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否则,承包地不断调来调去,农民今年种这块,明年种那块,就难以爱惜土地,养护土地,甚至是会掠夺性地使用土地,农业就难以持续稳定发展。二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现代农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打牢了基础。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加速转化,需要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推动各种类型的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起来。反之,如果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则缺失了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赖以发展的基础。三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打牢了基础。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和农业集约化发展,通过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适度规模的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竞争能力,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化、长久化。通过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进一步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的权属更加明晰,农民对长久承包经营土地心里有底,流转承包地才能更踏实,利益预期才能更明确,流转的后顾之忧才会减消,农户才能更加放心地流转、稳定地流转。四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土地经营权资本化打牢了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财产权,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进行流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可以流动,经营权进入了市场也就奠定了其资本化的基础。我省许多地方对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特别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枣庄市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潍坊市试行了地上附着物及预期收益估值抵押贷款,莱芜市实行了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等。

   山东省政府网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意义重大、作用明显,那么,当前我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褚瑞云: 总的看,在我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政策精神已深入人心,广大农民比较满意,全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长久不变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项工作推进上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以“人地矛盾”为由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人口的增减进出,如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地,死亡或迁出人口土地没有收回;过去弃地的农民现在要地;征占地或违规开垦荒地后占地不均。二是存在“证地”不符的情况。我省实施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县级人民政府陆续向承包方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于二轮延包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农村税费改革尚未开始,土地承包法规还不健全,土地承包登记制度还不完善,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确权登记发证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经营权证书与实际面积不符、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没有建立等问题。三是少数地方或特殊群体承包经营权未落实到位。少数村庄在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走了过场,多留机动地;一些地方“两田制”纠正不彻底;部分特殊群体未落实承包经营权,如未参加二轮延包的外出农民要地、空挂户要地,“出嫁女”要地等。

   山东省政府网 :针对我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上面临的问题,请您谈谈下一步应着重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褚瑞云: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涉及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我认为,下一步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贯彻落实好《土地承包法》、《调解仲裁法》是重要基础,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好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各类问题。要通过宣传培训,保证法规政策精神被干部群众接受,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解决农户承包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证地”不符等问题,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三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释放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性,还原了农业家庭经营的经营优势,适应了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要求。但是,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顺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引导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同时,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下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加强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一方面,遵循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信息发布、价格形成、交易保护等各项机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的传统有型市场和信息化技术支撑的电子商务市场,使农民获得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的财产性收入,调动起农民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与其它商品相比,农村土地是一种无法再生的稀缺资源,又承载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现阶段农民社会保障的重要任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尽管市场机制承担着主要的作用,但由于市场的唯利性、市场的滞后性等缺陷,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必然导致土地向收益高的产业、行业转移,这些产业、行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有可能影响主要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也可能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造成耕地破坏和环境污染等,政府应加强交易保护,发挥好调控、扶持、规范、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