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证处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法律体检”

13.06.2016  19:13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从5月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宁阳县司法局、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牵头抽调宁阳县公证处公证员、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法律体检”工作组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宁阳县公证处高度重视此次农村经济合同“法律体检”工作,抽调2名公证人员靠上工作,深入乡镇街道对全县各村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单位(个人)已经订立正在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逐一审查,体检重点围绕合同签订的程序、内容、价格、期限及执行情况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目前,已完成对东庄镇、伏山镇、八仙桥街道、葛石镇、和东疏镇的农村经济合同的法律体检,审查合同1600余份,出具法律建议108份。
      通过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有效的宣传了公证在服务“三农”监督合同签订中作用,有效的引导乡镇街道、基层村居对农村经济合同依法签订的重视,为下一步从源头上消除违法签订农村经济合同,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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