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角农高区成为带动东部沿海农业发展引擎

05.01.20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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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以国函〔2015〕188号文件同意设立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这是除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外全国第二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区建设用地面积2.96平方公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面积117.04平方公里。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驱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努力成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2015年省区域专项资金安排8200万元用于黄三角农高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农高区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