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全面落实“河长制”

03.11.2015  12:09

  清澈的河流小溪、儿时捕捞鱼虾的嬉笑场景已成为大多数人儿时的记忆。冠县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在全县重点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管护制度,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级、乡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20年全部河流实现“水清岸绿”的总体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冠县明确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本辖区河道和重点纳污河道“河长”,县城区段河道由住建局局长担任“河长”。目前,冠县已对马颊河桑阿镇段、定远寨段、辛集段和卫运河斜店段、东古城段、北馆陶段的河长责任进行明确,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开牌,标明“河长”职责、保护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班子、一河一方案”的要求,冠县明确“河长”是所包干河道(段)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包干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并且“河长”负责组织制定包干河道(段)的治理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包干河道(段)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在此基础上,冠县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今年冠县新开工的清水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店子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清泉河人工湿地等项目目前均已开工建设,嘉诚水质有限公司2万吨扩建及工艺提升项目即将竣工。这些项目建成后,将为全县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