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改革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

22.07.2015  13:32

  冠县环境保护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股室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服务授权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管到位。     

  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环保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对报批资料齐全、符合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期限分别由原来的60日、30日、15日缩短为30日、15日、5日。    

  三是协调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加强了与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时提出环评、环保意见和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对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限。    

  四是提高建设项目验收效率。按照污染轻重分类,对建设项目简化“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加快“三同时”验收速度。并尽快完成现场勘察、出具现场勘察意见,缩短时间,提高时效。     

  五是加强环保“窗口”建设。在环保“窗口”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教育,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业务技能和办事水平,促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