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出纳贪污单位500万买宝马 获刑13年6个月

01.03.2015  11:03

山东省某院财务科28岁的女出纳杜某某,通过扣留单位水电费、暖气费及部分职工集资款收据、调换收入凭证等手段,非法窃取单位水电费、暖气费,共计5440267.36元。近日,历下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3月,杜某某在担任山东省某院财务科出纳员期间,利用管理单位现金的职务便利,采取扣留单位水电费、暖气费及部分职工集资款收据、调换收入凭证等手段,通过将其经手的现金收入隐匿不入账的方法,多次非法窃取单位水电费、暖气费,共计5440267.36元。杜某某将该款中的一部分以投资红酒的名义借给她的同学朱某某,余款用于二人购买宝马车、旅游、购物等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