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4个保障房小区租金实行阶梯价 分三个档

29.10.2014  10:47

  10月28日,济南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公布今年济南市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4个公示小区中,包含原有的廉租房小区和即将入住的公租房小区,实行“阶梯价”。对于原廉租户来说,此次文件公布的最大意义在于给出了收入超标廉租户的租金标准,并规定同一小区内,廉租户的租金不得高于公租户最低租金标准。

   根据可支配收入实行“阶梯价”

  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是目前济南市公租房主力房源小区。2013年上述4个小区也公示过租金标准,此次公示的租金标准,一改之前的“单一价”,而是按照济南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成I、II、III类三个档。

  以西蒋峪为例,按照济南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档

  ●具有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月;

  ●具有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I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4.9元/平方米·月;

  ●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II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6.9元/平方米·月。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济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5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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