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细则:满100分可申请落户排名

08.05.20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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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青岛积分落户细则正式发布。根据细则,申请人积满100分,可申请排名,经排名公示后入选拟落户人员名单,申办落户手续。青岛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全国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细则规定,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青岛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青岛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针对在青岛长期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才。”青岛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处长刘大雄介绍,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青岛作出了很大贡献,此前由于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等原因,无法实现落户。今后,可以走积分落户通道,享受同城待遇。

  根据细则,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见右图)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

  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每年约有2000名积分落户人口计划指标。

  “从指标体系来看,青岛的积分落户门槛并不是很高。”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表示,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在青岛工作,但由于没有城市户籍,感到自己不是青岛人,缺乏归属感。这一政策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一个真正在青岛安家落户、安心就业创业的机会。

  细则还规定,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介绍,细则自2015年4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目前,青岛市人社局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发积分落户信息系统,预计9月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5年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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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落户如何办理?

  积分落户实行集中统一办理。

  青岛市人社局每年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办理时间、受理地点及相关事项。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积分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青岛市人社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根据市发改委确定的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人社局签发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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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外来人员落户难

  刘大雄介绍,按照青岛现有政策,绝大部分人才是可以通过户籍准入条件来实现落户的,积分落户是青岛人才引进政策的“兜底”项,希望解决一部分长期在青岛就业创业人才的落户难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和示范效应。

“积分落户政策体现了一座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导向。”他认为,目前,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