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各相关市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20.12.2017  18:56

  12月20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个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各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果断采取响应措施,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月21日至24日,我省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建议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提前发布预警并于12月2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2月24日24时解除应急响应;青岛市提前发布预警并于12月2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月24日24时解除应急响应。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