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贞坚忏悔录:被传唤时从前胸直接冷到后背

17.04.2015  13:59

  今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于2013年12月3日写的忏悔文章,文章中刘贞坚自称被检察机关依法传唤“从前胸直接冷到后背”,“在检察机关传唤证上和公安机关的拘留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面部表情是麻木的,而内心却是在滴血”。

  4月15日,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案一审公开宣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下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sdjiancha)发布的刘贞坚忏悔文章全文:

  我因大肆收受贿赂造成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传唤。自己就像在寒冷的冬季遇到刺骨的北风,从前胸直接冷到后背,浑身好似失去知觉,万分痛苦,追悔莫及。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给党抹了黑,败坏了党风,也带坏巨野的民风,是党内的腐败分子,人民的罪人,在菏泽、巨野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不起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和期盼,给家人带来耻辱使父母痛苦、愤怒。是自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薄;法律意识差,没有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心存侥幸,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是人民的罪人,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自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薄是造成犯罪的主要原因。自己入党二十八年来,经历了六个单位、十二个岗位的锻炼,本来在岗位交换中党性锻炼会不断得到加强,而自己主观上没有重视党性锻炼和宗旨意识培养,过多地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问题的研究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忽视了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章的学习。政治学习流于了形式,只在文件上学、本子上记、会议上讲,没有真正理解内涵,把握基本要求,没能入心入脑,浅尝辄止。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就偏离了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行动准则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特别是担任县委书记以来,本来应该与时俱进地进行党性锻炼和世界观的改造,而自己只忙于工作,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这个总闸门、总开关就偏离了正确方向,势必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自己工作岗位的变化、职务的晋升,是组织关心培养的结果,而自认为是自己的机遇好和个人努力的结果。思想上没有形成回报组织、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是自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薄的体现。

自己法治意识差,没有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是造成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遵纪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而自己主观上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系统全面的学习,更谈不上印在脑海里,落实在行动上;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停留在文件上学、会议上讲,开会时要求严格,振振有词,而私下里自己又悄悄收下别人给的钱财,说明自己言行不一的两面性;自己一直认为干好工作是立身之本,全身心的投入到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中,没有真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巨野有送礼之风,并出现腐败案件,说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抓好,是我失职的表现,对过节送礼认为是一种社会风气,没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行制止,对送礼也就随大流收下了。对大额送礼只讲如何退回,而对如何拒收,如何不收,如何全部拒之门外研究不够,措施不硬,更没有完全做到,以至于形成大量受贿。对退款也抓而不死,只要求退而没有一丝不苟落实到位。对巨野县陈某,孔某案发后发现的涉案资金,不是主动找组织投案自首,而是等待组织提醒和挽救;对收而未退的受贿款项,不是上交组织接受处理,而是错误地退给了行贿人,以图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