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对收受烟台南山集团750万好处费不持异议
24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检方此前在起诉书中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4日8时59分,法庭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收受宋作文人民币4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据刘铁男陈述,这起犯罪是主动坦白交待的。
公诉人提供的三组证据显示,南山集团的新型合金材料项目开始没有通过国家计委的备案,刘铁男接受宋作文的请托后提供帮助,使该项目通过了备案。另外南山实业公司原来没有通过国家计委备案的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经过拆分,重新报送后,分别在2002年8月和2004年8月通过国家相关部委的备案。最后一组证据由刘铁男的供述和宋作文证言组成,证实刘铁男收受宋作文4万元贿赂款的事实。
庭审现场,刘铁男对公诉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没有异议。
9点14分,法庭对起诉书指控刘铁男收受宋作文75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为证明该起犯罪事实,公诉人分三组向法庭出示证据。
三组证据证实刘铁男接受宋作文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南山集团购买氧化铝提供帮助,南山集团在罗建川的安排下顺利从山东铝业公司买到3万吨氧化铝。最后,刘铁男之子刘德成收受750万氧化铝好处费后把情况告诉刘铁男,刘铁男伙同其子共同收受南山集团贿赂款750万。
被告人刘铁男对上述证据不持异议。辩护人的质证意见是,此起犯罪是被告人主动交待的。并向法庭出示宋作文证言及书证,证实氧化铝差价的形成并非刘铁男协调的结果,且差价款未全部给予刘德成。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铁男于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等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