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09.01.2019  11:51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张婷)1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高“十强”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巩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向新就业形态覆盖。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
  《意见》确定从2019年起,省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允许各市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
意见》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