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林业改革 实施创新驱动努力开创全省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25.09.2015  15:48



深化林业改革  实施创新驱动努力开创全省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刘均刚同志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9月9日)

同志们:
      在决战“十二五”、科学谋划“十三五”的重要时间节点上,省厅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十二五”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林业工作,分析林业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全省现代林业建设。


      昨天下午,我们参观了临沂市的森林公园、水系绿化、湿地保护、种苗基地、林业企业等生产现场。大家反映,近年来临沂市林业改革力度大、发展快、亮点多,经验宝贵。一是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逐级签订林业发展目标责任状,纳入年度考核,强力推进林业建设,并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二是作为全国首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将29处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全额财政预算,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三是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以建设防火道路、水源地、监控网为重点的防火能力提升工程,在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四是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勤奋敬业、积极作为,在造林绿化、产业发展、资源管理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刚才,17个市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各具特色、各有亮点,听了以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以深化改革为统领,全省林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山东、生态山东为目标,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了全省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集体林地确权面积4253万亩,占林地总面积85.6%;完成造林1561万亩,较“十一五”期间增长20.5%;林木蓄积量达到1.24亿立方米,较2010年增长5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6014亿元,年均增长26.8%。今年以来,全省完成造林307万亩,完成年度计划102.3%。


      一是林业改革持续深化。建立了莱阳市和新泰市两个国家级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区和141个县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联盟52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476家,入社群众88万户。出台了《山东省森林保险条款》,与3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森林保险框架协议,参保森林面积1078万亩,保险金额达81.6亿元。制定了《推进辖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林权抵押贷款达50亿元。有117处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临沂、泰安两市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全省建设生态林场1009个,经营面积达720万亩。


      二是造林绿化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了长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果还林、鲁冀边界防护林带等重点工程,滨州、德州、聊城市精心组织鲁冀边界防护林带建设,栽植苗木135万多株。深入开展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威海、临沂、淄博、枣庄4市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青岛市已通过验收,济南、泰安、烟台、潍坊、日照、莱芜6个市正在积极创建。加强森林抚育经营,中幼林抚育327万亩,低效林改造120多万亩。


      三是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深入推进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推广日照市“以水灭火”、泰安市“六网上山”经验,今春处置森林火情23起,其中森林火灾10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1‰以下。以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为重点,强化监测检疫、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同比下降20.6%。省人大通过了《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济南、青岛、淄博市在古树名木、公益林管护方面出台了地方法规。制定了湿地保护管理意见,论证通过了湿地转型升级方案,实施了黄河三角洲等6大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8处、省级湿地公园11处。组织开展了“天网行动”、非法侵占林地、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579起,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81起。


      四是林业产业稳中有进。以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为契机,深入实施林农收入倍增计划,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复合经营,林下经济面积达到600万亩,带动就业150万人。各地规划退耕还果还林面积500万亩以上,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90万亩。烟台市计划用5年时间,在山丘地区退耕还果还林50万亩。菏泽、聊城、潍坊市新种植油用牡丹40多万亩。积极探索推行苗林一体化,新育苗木35.7万亩。组织举办了黄河三角洲绿化苗木博览会等10多个产品展销会,高标准建设了天津绿博会齐鲁园。


      总之,今年全省林业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下步的关键是抓好今后几个月的工作,巩固扩大已取得的成果,如期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切实抓好秋冬季造林绿化。当前,秋冬季造林的大好时节即将到来,各地要抓紧做好苗木调剂、土地调整、方案制定、作业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好资金、政策和管护措施,确保全面完成重点工程造林和全年绿化任务。要以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为契机,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空间,扩大造林面积、提高造林质量。


      二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据预测,今冬明春,我省干旱等异常天气仍然较多,加之今年春夏雨水偏少,林区水源蓄水不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要早打算、早准备,打好主动仗。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预警测报,提升专业队伍能力,配足配强灭火机具和装备,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要继续做好第三代美国白蛾防控工作,搞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疫点拔除,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扎实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林地变更调查是国家林业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划定林地保护红线的重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上报调查结果。各地要抽调精干力量,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按时提交相关资料。要严格执行有关调查技术细则和检查验收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变更调查,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标落到实处,不留后遗症。


      四是科学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全省二类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同时要认真组织编制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果业、木本油料、林木种苗、花卉等专项发展规划和转型升级方案,科学指导“十三五”时期林业改革与发展。


      二、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深入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建设生态文明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今年4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扩大森林和湿地面积、划定森林湿地生态红线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中央的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正在制定实施意见,对林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第二,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林业建设与保护的投资,形成的是稀缺的生态资本和绿色资源,已成为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森林旅游业、林业休闲养生服务业增长潜力和就业空间很大。林业产业是生态产业、生物产业、碳汇产业,是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发展林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当前,人们对良好生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对生态产品和各类林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据今年全省二类调查显示,各市森林覆盖率调查数与对外公布数差距很大,有的甚至相差一半。同时,森林质量不高,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现代林业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健康安全的生态产品。


      第四,土地资源约束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土地资源紧缺,林业发展空间受到很大制约。一方面,森林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乱垦滥建、乱砍滥伐等原因,造成部分林地逆转为非林地。这就要求我们适应新情况,在荒山绿化、退耕还果还林、疏林地改造等方面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空间、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加强森林资源抚育管理,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总之,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积极适应新常态,顺应林业发展规律,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我省现代林业建设。


      (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着力构建现代生态林业。一是实施生态资源保护工程。建立森林、湿地、物种三条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二是实施生态林业建设工程。加快宜林地造林、迹地更新、疏林地改造,突出抓好水系绿化、荒山绿化、退耕还果还林、沿海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造林、大绿化。三是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树立森林分类经营理念,按照生态公益林、特色经济林、速生用材林、珍稀树种林、大径级用材林等不同培育目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抚育措施,提高森林和林地质量。以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主要水系两侧、城镇周边、城市近郊、风景区和国有林场为重点,实施林相改造项目,着力建设一批集景观建设、林相改造、生态涵养于一体的彩色健康森林。四是实施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营造高质量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五是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实施湿地保护管理转型升级方案,全面开展市、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和省重点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以抢救性保护湿地生态类型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为重点,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等途径,加快开展重点湿地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二)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富民林业。一是加快发展林业主导产业。对木材加工、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林业主导产业,要推广先进模式、技术和装备,推进林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推动林业与观光旅游、休闲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森林休闲养生基地、森林绿道、森林古道、森林人家等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森林休闲养生品牌,培育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产业。二是拓展林业产业集聚平台。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林业园区,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园区化发展。在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的基础上,整合部门资源,推动产业互补、要素集聚、区域融合,培育集生产、加工和营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园区,建成一批经营机制灵活、基础设施先进、科技服务到位、经济效益显著、能带动林农致富的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三是加强林产品市场培育。巩固提升林产品营销平台,继续办好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等国家级和省级展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产品市场,加快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拓展销售市场。四是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行林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一批专业合作社、一批加工龙头企业、一批生产大户。完善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森林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逐步建立森林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三)大力弘扬森林文化,着力构建现代文化林业。一是深入开展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产业、弘扬森林文化为目标,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良好、生态产业发达、文化特色鲜明、生态制度先进的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加强森林文化基础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为载体,建设一批森林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植物园,打造一批森林文化科普教育基地。三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我省现有古树名木34.96万株,由于自然、历史和人为原因,一些古树名木生境退化,生长衰弱,甚至人为毁坏,必须尽快采取措施,抢救性保护一批濒危古树名木。要积极探索募捐认养等保护管理机制,通过监护、监测、修复、种群繁育、种质资源保护等措施,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发挥好在记载自然历史、传承森林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着力构建现代智慧林业。要把发展智慧林业作为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智慧林业。在完成全省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五大智慧林业平台,即:以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为基础的动态监测平台,以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中国北方(昌邑)绿化苗木博览会为基础的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以省、市、县互联互通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平台,以森林资源安全监控预警为主的应急管理平台。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现代林业新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建设现代林业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为动力,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一)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不足仍是制约我省现代林业建设的主要因素,要把扩大资源总量作为林业发展的第一要务。要创新造林机制,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推进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要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大力开展城市林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湿地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工作。要实施科学造林,做到规划先行,丰富造林树种,合理确定造林密度,改变树种单一、密度过大的现状。要创新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社会组织承担起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任务。创新营造林模式,开展组团式造林,推广林苗一体化造林方法,大力营造生态经济林、生态景观林。对生态公益林,开展低效林改造、疏林地补植、间伐等抚育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对纯林进行多树种改造。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大优良乡土树种保护力度,积极引进名特优新林木品种,有效保护全省生物多样性和确保生态安全。


      (二)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抓住国家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遇,主动加强与财政、发改、金融等部门的协调,积极落实产业扶持、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夯实现代林业发展基础。要把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纳入支持示范名录,让各类补贴资金优先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投资林木良种繁育、高标准设施林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和从事公益林造林、管护等任务。重点支持一批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等龙头主体,引导龙头企业联合兼并和重组,推动企业整合上市、做大做强。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林业创业,创新林业发展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


      (三)建立多元化林业投融资机制。一要积极争取增加政府投入。林业建设,尤其是生态资源保护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经费投入,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二要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广泛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最近,省政府出台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设立了800亿元的发展基金。各级林业部门要选准选好项目,积极争取把营造林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扶持范围。三要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银林合作等方式,为广大林农群众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组建农民互助担保组织,鼓励和推动民间各类担保机构开展林业贷款担保业务。四要扩大森林保险。林业生产受市场变化和气候异常的双重影响,生产经营风险越来越高。要加快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和品种,大力推进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积极争取增加政府补贴的保险范围、比例和费率,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收益持续稳定增长。五要充分发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要积极做好融资担保服务、融资交易服务和优质企业融资服务,真正成为林权抵押贷款平台、仓储融资平台、在线融资平台。六要研究碳汇林业市场机制。积极培育森林生态服务交易市场,鼓励开展碳汇造林活动,发动企业、社会和个人参与碳汇造林项目。


      (四)规范推进林地林权流转。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林农采取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进行林权流转。二要支持林农将集体林地资源向有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探索推广收益比例分成或“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方式兑付流转费,确保林农在流转中获得更大收益。三要总结推广新型林业经营模式。从各地实践来看,成功的林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以林地资源入股带动资本投入的股份制合作模式、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的合作经营模式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目的的家庭林场模式。四要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为林权流转提供融资、评估、评级、交易、咨询等一体化、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五)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一是完善林业法制体系。省厅将争取省人大和省政府制定出台古树名木、林木种质资源、湿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法规规章。有立法权的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林地和湿地生态修复、森林和湿地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森林生态补偿、林地湿地生态资源赎买、生态评价问责等制度。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林地林木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法治化、常态化,依法落实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林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探索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做好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有效衔接,坚决依法打击、惩处毁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对生态公型林场,依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区域分布等核定人员编制及相关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探索开展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自主采伐、自主经营、政府适度监管的运行机制。


      (六)构建林业技术创新体系。一要加强技术创新。利用林业部门科研力量和涉林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力量、省校(院)合作平台,加强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生态定位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对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开展联合研究,争取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现代栽培模式、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一批成果。二要建立完善现代林业标准体系。制订一批适应现代林业建设需要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将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并加以推广,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三要创新科技服务载体。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科技服务体系,组建林业科技服务之家,为林农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七)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8月17日,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划出了领导干部生态保护的责任红线。要以此为契机,及时跟进、主动作为,把党委、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省里将编制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资产负债表,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各市、县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追究,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四、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保障林业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面对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第一,充分发挥参谋职能作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使林业在党委、政府中有位置、有政策、有份量。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林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科学谋划,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把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上升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发挥好各有关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培育发展一批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法律援助、林产品销售、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等服务。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承包,为林农群众提供技术服务。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让林农免费享受点对点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第三,探索林业改革发展新路子。抓好莱阳市、新泰市两个全国林业改革综合试验区、郯城县全国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县建设,抓好邹城市、海阳市等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示范区,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地要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培养一批典型,扶持一批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


      第四,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把林业宣传贯穿到林业工作全过程,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同时考核。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互动,增强宣传效果;要宣传林业建设成就、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林业科普知识,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的宣传推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意识,营造推进现代林业的良好氛围。


      第五,坚持依法行政。要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加强林业建设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要树立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审批服务。对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积极做好衔接,履行好相关职责,避免监管缺位、工作失职。对调整、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评估,推动管理方式由重审批、轻监管转为宽准入、严监管,推动林业管理方式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同志们,2015年还有不足四个月时间,完成全年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级林业部门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改革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提升现代林业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山东、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