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23项新措加速创新驱动步伐

15.08.2015  23:56

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意见》共5个部分、23条政策措施,是我省未来一段时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据悉,《意见》第一部分旨在解决“”的活力问题,以改革完善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机制为着力点,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第二部分主要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以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为导向,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第三部分主要是解决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问题,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为重点,着力推动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第四部分以深化知识产权创造、运营和保护为抓手,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第五部分以优化财税政策为引导,着力强化金融对创新的支持作用。
  建立科研人员流动机制方面,《意见》要求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前提下从事科研成果转化活动等兼职。离岗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
  “这有效解决了高校成果与现实生产力断层的问题。当前很多成果躺在实验室,能进入中试阶段的甚至不足1%,仅靠企业吸收兼职专家,一年去指导几次是远远不够的。造成这种断层的原因就在于科研人员陷于‘身份’和成果的两难。《意见》在这方面若能有实际力度,效果肯定会十分明显。”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东辉分析。
  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方面,《意见》规定,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承担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意见》下发前,对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的处置活动,需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单位不能自行处置、转化,所得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不利于调动科研单位和人员积极性。”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说。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41条重点任务分工,明确了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意见》是我省落实中央战略,优化创新环境,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遵循,真正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快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步伐。”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关宾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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