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局推行“首营审批制”保障新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04.03.2015  14:08

  学校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新泰市局积极推行 “学校食堂首营重点食品校长审批制”,确保广大师生新学期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药监局、教育局和学校三方共同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是积极行动,组织自查。召开专题会议,督促63家学校(幼儿园)落实管理制度,自查自纠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且不积极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多次督导尚未整改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四是首营审批,量化分级。推行学校食堂首营重点食品校长审批制和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校长和质量授权人的责任意识。以开展“示范食堂”、“厨房亮化”、“清洁厨房”品牌创建工作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对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增加监管频次。

      五是强化宣传,提高意识。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大面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