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将构建国际合作机制

11.07.201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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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发改委、省政府节能办、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对《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方案》围绕用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考核激励、市场驱动的思路,明确了完善“六项制度、四大体系” ,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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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魏建强介绍,“六项制度”分别是:完善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大体系”分别是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税收、价格、税费、投融资等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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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遵循生态文明建设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理念,《方案》围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出了“三个推动”,即推动生态文明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生活方式更加绿色健康,推动公众参与渠道更加畅通,以此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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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了‍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蓝图逐步成为现实,《方案》还明确了“构建四个机制”,包括构建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构建科技创新引领机制、构建国际合作促进机制以及构建贯彻落实督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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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筹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机构和日常推进机制,提出了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构建科技创新引领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建设产业、科研、人才三位一体的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养引进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强化科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构建国际合作促进机制提出了要贯彻开放发展理念,以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山东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构建贯彻落实督查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生态山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督促各方面加快推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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