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节地促发展

06.11.2014  17:02
近年来,我省按照“控总量、用增量、活存量、保流量、拓空间、管市场、强监管、严考核”的思路,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章丘:“一个平台、四种模式”高效盘活闲置土地

      章丘市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土地闲置低效原因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和办法,本着“以用为先、分类处置、依法依规、一地一策”的处置原则,明确了嫁接改造、追加投资、新上项目、协议回购、延期开发、调整用途等处置盘活方式,分类灵活推进高效盘活利用。

      建立一个共享平台。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闲置低效用地盘活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对拟处置的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吸引项目用地单位参与盘活利用。

      采取四种模式。一是纳入政府储备盘活。对原闲置低效用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储备;对已批但尚未建设的宗地,在开工建设前,对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达不到节约集约标准的,不予供地并纳入政府储备。二是协议收回开发利用。对认定的闲置低效用地,与企业协商对用地进行回购,通过市招商促进委员会、市长办公会集中审核,选择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引进引办及存量企业扩产新上项目,进行盘活利用。三是鼓励企业间转让土地。鼓励企业间通过转让、租赁的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四是利用挂钩指标异地置换。对地理位置偏僻、长期闲置未开发利用的国有闲置土地,利用挂钩政策,实行用地指标全市统筹异地置换,拓展发展空间。

      临沂:制定专项配套制度,推进节地规范持久开展

      临沂市政府以提高用地效率和加快产业转型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供给,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16个专项配套制度。形成了涵盖土地利用管理各环节的“1+16”制度体系,推动了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持续、规范、深入开展。

      飞地经济制度。临沂市作出加快飞地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允许产业项目落地突破行政区划,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区集中。飞地项目形成的地方税收,就地入库、属地统计、年终划转,按落地方、飞出方3:7的比例进行分成。截至目前,该市有523个工业项目实现县域内飞地转移,已达产项目410个,总投资456亿。其中,沂水县境内落户开发区的飞地项目企业已达150余家,总投资近300亿元,项目飞出方年财税收入增加30亿元。

      履约保证金制度。临沂市出台了《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规定》,要求竞得人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前须按照成交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受让人按时开工、竣工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按照履约保证金的50%,分两次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其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对未按时开竣工或开竣工核验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出让合同违约金上缴市财政。履约保证金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将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落到了实处,督促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开发利用义务。这项制度自2012年4月实行以来,已收退履约保证金8.17亿元,管理效果明显,起到了“一个经济小杠杆,解决了管理大难题”的效果。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规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年,具体年期由出让、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相应年期的价格。

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临沂市着力推动土地、资本要素有机融合,对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闲置低效用地二次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优先予以金融支持。禁止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违法用地的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闲置2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禁止发放开发贷款,禁止发放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国土部门对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欠缴出让价款、不按时开竣工建设的用地单位,实行预警提醒制度,对多次预警仍不改正的用地单位,银行将名单和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予以动态诚信管理,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潍坊:努力实现节约用地与区域发展“双赢”

潍坊市始终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统筹管控、政策激励、全程监管“四项机制”,深入推进节约优先战略实施,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赢”。

创新用地发展政策。 按照城市规划和市区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和退城进园,挖潜盘活旧城区存量土地,大力发展占地少、产出高的“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奎文区推行向旧村庄、旧城区、老工厂、低效企业和地下空间“五个要地”的节地模式,共规划和实施4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面积1.68万亩。以坊子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高密市工业综合体项目为代表的“孵化器”、“加速器”、“特色产业园”等高端产业综合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密度建设,通过实行配套租金、税收等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用地用房服务,让小微企业发展不再“铺摊子”,变“以地招商”为“以房招商”,推动了土地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

用好国家试点示范政策。 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农村土地整治“三项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面,尊重农民意愿,规范项目实施,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的“一腾一挪、一增一减”,坚守耕地红线,促进节约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方面,青州、昌乐、安丘三县(市)认真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试点规模4.41万亩,将拓展3.65万亩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保护耕地3.16万亩。农村土地整治方面,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配套作为土地整治的目标,6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完成农用地整治工程,新增耕地2.45万亩。

拓展发展空间。 向空中、地下拓展空间。空中发展,实行“零增地”优惠政策。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多层厂房的,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起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提高容积率的,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地下挖潜,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几年,中心城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了风筝广场人防工程、火车站广场等地下空间使用权,有效整合了空间资源,实现了立体开发的新格局。(张海明 高聪郑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