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公安局副局长遭检举通奸 纪委介入初核

08.09.2015  17:12

  日前,一条自称为溆浦县公安局副局长石某之妻发布的实名举报帖在网间流传,网帖中,其举报石某多项违纪行为。9月7日下午,溆浦县宣传部回应称,经县纪委常委会今日会议研究,决定对网络举报石林的有关问题予以初核。

  8日上午,怀化市公安局官微公开回应称,溆浦县公安局事后迅速召开局党委会,统一思想,绝不护短,将积极配合县纪委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女子举报石某通奸

  发帖人自称溆浦县公安局副局长石某之妻,姓何。何某在帖中称,自己曾系石某长期情人。去年年中,与尚未离婚的石某前往长沙拍摄了婚纱照。石某承诺,“只要我给他生个孩子,给我100万,并且马上娶我。”

  何某还称,石某存在公车私用、与张姓女子通奸、收受贿赂等情况。因多次被石某“大打出手”,因此发布举报信。

  但前述指控信息未提供证据,并未获官方证实。

  帖中还贴出了一张石某在某酒店与其他人打扑克的照片,照片正中间白发男子与溆浦县政法委官网上石某照片高度相似。

   纪委介入予以初核

  溆浦县委宣传部7日就此事公开回应称,发现网帖反映溆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林有关问题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经2015年9月7日溆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网络举报石林的有关问题予以初核。

  8日上午,溆浦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目前尚未收到关于针对石某的处置文件,但已看到网传的举报贴文,将配合纪委进行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石某此前系溆浦县公安局刑侦队长,曾多次参与当地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另据溆浦县政府2012年的任免文件显示,石某转任溆浦县公安局副局长。

  接近石某的警务人员称,石某在单位口碑良好,平日尊重下属,是“业务能手”。

  自7日下午起,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石某手机,对方均为“正在通话”状态。此外,该手机号捆绑的微信“葫芦娃”头像,与网帖贴出的微信对话截图头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