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拔“贫根”聚力开“富源”——探索财政扶贫的“浙江样板”

26.01.2016  15:18

 

  至2015年底,浙江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浙江财政部门坚持“六个精准”要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拔除致贫根源,撬开致富来源,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十三五”开局,浙江已轻装出发,大步走在全面实现小康的路上。   创新政策供给构建分层次扶贫投入体系   百乡扶贫攻坚计划、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上世纪90年代开始,浙江与“五年计划”同步,每五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与“党政换届”同步,每五年上马实施一个针对特定贫困群体的扶贫工程,一手抓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一手抓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浙江财政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改革财政分配方法,按“扶贫投入与扶贫开发相匹配”“普惠+特惠”要求,完善扶贫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扶贫政策供给,做到力量配备向扶贫倾斜、资源配置向扶贫聚焦、政策措施向扶贫集中。   “低收入农户绝大多数分布在我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财政非常困难,因此要扶贫困户,首先要解决当地政府财政困难问题,交通等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逐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介绍,财政部门逐渐完善财政体制,建立了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工资转移支付享受较高档次、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措施,切实增强财政困难地区可支配财力。   政策的背后是资金的投入。近年来,省财政每年投入近千亿元,用以建设高速公路网络工程、乡村“康庄工程”、水运强省工程,畅通全民致富的通道。同时,省财政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约42.6亿元,对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重点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   上述措施大大增强了财力困难地区可用财力。2015年,浙江发达及较发达县(市)与财力困难县(市)的人均财政支出比率缩小为1.05∶1。这些投入政策为促进淳安等县(市、区)2015年集体脱掉“欠发达”帽子、浙江城乡和区域统筹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   精准施策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资金,是扶贫最直接的推动力。在用活、用好扶贫资金方面,浙江财政下了大工夫。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广兵介绍说,近年来,省财政积极推进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级农口专项资金保留9项,支农政策由原来的137项压缩为71项,有效推动了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其中,2012年,省财政就将发展资金、互助、来料加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整合成一个新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2013年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下山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各类搬迁资金整合成1个专项,扶贫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扶贫项目管理费整合成1个专项;2014年又将所有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成1个专项,进一步集中财力。   同时,省财政不断下放立项审批权,由各地根据省下达目标任务、扶持重点和资金额度,自主安排具体项目,增强市县统筹自主发展能力。强化绩效导向,将扶贫资金检查和整改情况应用到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中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资金分配和立项方式也不断改进。在对重点项目明确目标、实行项目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市县统筹自主能力。加强财政支农项目库建设和推广应用,研究开发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等提供决策支持。   此外,省财政也在探索贫困县“摘帽”之后帮扶政策的延续。2015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淳安等26个欠发达县(市、区)一次性全部“摘除”欠发达县“帽子”的决策,对26县不再考核GDP及相关指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的考核权重,探索绿色GDP考核,并按照“干得好的奖、增、加,干不好的罚、减、换”导向,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奖励挂钩,计算奖励的基数是上一年省财政对该县全部补助数。   精准发力撬动主体增强造血功能   浙江财政在推动扶贫开发过程中,注重利用财政资金和项目,以激发低收入农户主体意识为立足点,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引导、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撬开致富源泉。   在扶贫开发中,浙江财政、扶贫等部门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立足于启发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开动脑筋、拓宽思路、开辟生产门路、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和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等,引导低收入农户打开增收致富的源泉。   2014年,浙江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支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给所有低收入农户发放丰收爱心卡,让低收入农户想贷就贷,还按3%给予贴息。2015年末淳安等26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的小额扶贫贷款余额为15亿元。   吴天妙,原住于江山市的贫困山村——大郎口乡岭丈坑村,年近40还娶不上老婆。2012年,吴天妙享受到下山搬迁补助政策,搬进江山市石峡镇峡新村,还成了家,但日子仍然过得紧巴巴。2015年,他在政府的帮助下拿到了扶贫小额贷款,和朋友合伙办起了家庭农场。“今年我拿这丰收爱心卡贷款10万元,养了8000多只麻鸭,和朋友合伙承包了50多亩猕猴桃,眼看着日子越来越好。”吴天妙说,这笔“创业”贷款还能享受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以及江山市家庭农场奖励政策。   此外,财政部门还不断深化支持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完善低收入农户免费培训制度,推进转移就业。   精准布局提升最困难地区民生保障水平   近年来,浙江财政按照“补齐短板,一个不少”的重要论断,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不断加大包括医疗、教育、社保等在内的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构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16.8亿元对经济发展最滞后、生态保护最繁重、群众生活最困难的12县(市、区)给予特别扶持,并从2014年起,要求用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比例达到40%以上。   2004年起,浙江加大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扶困助学“教育券”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光扶困助学“教育券”一项,即资助学生25万多人,助其成为各条战线上的就业创业、扶贫脱贫中坚力量。   同时,通过政策兜底实现保基本、保民生,全省农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到505元,均位居全国前列。据初步统计,2015年浙江省“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43.1万名扶贫对象中,有23.2万人是通过低保兜底解决的,占54%。此外,大病救助在省级层面实行按费用救助,不分病种,低保对象全面实施零起救,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全覆盖。   尽管浙江已兑现了不把绝对贫困现象带入“十三五”的承诺,扶贫工作也远未到可以功成身退的时候。“十三五”及以后更长时期,浙江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巩固现有扶贫成果、确保贫困现象不反复的基础上,继续帮扶低收入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让低收入农户共建共享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成果。(颜伟杰章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