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05.09.2017  03:1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号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合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有无“阴阳合同”、是否肢解工程、工程款及劳务费是否按时足额拨付。

2、工程承发包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超资质施工、劳务分包内容是否扩大、是否使用包工头、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1、劳动用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范。

2、工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执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用工单位工资表是否报总包单位备案,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

3、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总、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监控制度是否健全,企业是否建立实名制花名册,是否建立劳务费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是否设置农民工维权须知牌与承诺牌等。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按照检查内容,对照检查表(附件一)、自查汇总表(附件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并按要求把自查情况报济南市清欠办。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12日—10月26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合同、结算、往来票据、工资单等)、现场验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长清区、章丘区、和高新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重点抽查工作,抽查时间自行安排。

(三)总结处理阶段(10月27日—11月3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将对问题较多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成立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部门也要成立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做好本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依法开展检查工作。

(三)强化调查取证。受检企业应根据本次检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将备查原件存放现场,无原件视为缺项,相关人员必须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工作,确保每一受检项目检查档案完整。检查中应注意对重要证据的采集和留存,认真做好现场(询问)笔录。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执法,杜绝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一、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检查表

          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总表

一图读懂|看章丘如何全域出彩
  [ 编辑:贾淼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新华网
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暨泉城青年创新大会举行
第十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暨泉城青年创新大会现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