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的公告

13.05.2016  21:44

  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拟确定全国上等级文化馆共计2550个,其中,一级文化馆1152个,二级文化馆675个,三级文化馆723个,详细名单附后。

  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27、59881740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