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实行功德箱准设公示和管理监督制度

21.08.2015  17:49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金乡县推行宗教活动场所功德箱(奉献箱、乜贴箱)的准设制度、公示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奠定了基础。

一是严格准设程序和核定数量。各宗教团体对依法取得《宗教场所活动登记证》并正常开展活动的场所进行深入排查,按照符合各场所实际情况和从严控制的基本原则,提出设置方案。最终核定五大宗教功德箱、奉献箱、乜贴箱等152个,由县民宗局统一编号存档、制作标牌并上网公示。本次核定后,各宗教活动场所如需增设,需经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民宗局备案编号后予以增设,不得擅自增设。

二是严格管理制度和收支清点。结合十部委文件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实施了《金乡县功德箱、奉献箱、乜贴箱管理制度》,实行三人三锁管理,明确开箱时间、入账形式和开支范围,填写统一票据。功德箱收入情况按照月或季度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既包括收入情况也包括支出去向。

三是严格监督制度和联合执法。金乡县民宗局联合统战、公安、住建、文物旅游等部门联合组成了执法队伍,先后开展各类联合检查5次,共查处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赠活动3起,没收违规功德箱5个。大力开展宗教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在寺观教堂、宗教场所等地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信教群众的监督,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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