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24.09.2014  17:50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他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山东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以充分的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鲁网9月24日讯(记者 罗燕)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活动触及多方利益,监管难度大,还常被社会所诟病。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他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山东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以充分的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陈祥志表示,监管难度大,这确实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显著特点。“作为一种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在政府监督下进行的一种市场化经济行为,既有政府意愿的传递,又有市场规则的遵循。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各方参与者之间必然存在利益搏弈。”陈祥志说,“但是,做好监管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都将正确面对、积极解决。

  一方面,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必然会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和制约。而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取代了采购人的自主行为,而且在多方面加以约束,采购人接受不了,难免会出现一些议论,等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强非招标方式管理,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着力解决以次充好、价格虚高问题,明确采购责任,确保采购质量。”陈祥志说。

  陈祥志表示,另一方面,在采购活动中也确实存在个别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等为了个人利益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行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都将依法严肃处理。2013年,我们加大了监督处罚力度,一些存在违规行为的专家、采购人、代理机构相继接到了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年,我们还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欢迎广大供应商加入到我们的监督队伍中来,一起维护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陈祥志说。

  “对政府采购,社会上还存在一些误解。政府采购除购买满足需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外,还承载着支持民族产业、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多项政策功能。对这些功能的不了解,也导致了社会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误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以充分的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陈祥志说,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公众逐步理解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理念,将评判标准由“花钱少”转为“花得值”,取得社会的理解和信任。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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