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大对妇女儿童保障力度 生育妇女望返岗培训
3月2日上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在龙奥大厦举行,公布“十二五”时期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及“十三五”期间妇儿工作新一轮五年规划的概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一轮规划针对妇女发展设置7类、50个主要指标,在儿童发展领域设置6类、59个主要指标,进一步融入妇女儿童发展视角,加大对妇女儿童保障力度。同时,规划针对“二孩政策”和城镇化发展新形势,着重从医疗、学前教育等方面做出调整要求。
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
济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妇联主席刘勤介绍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妇儿工作发展情况:截至2015年末,我市56项妇女规划可量化指标,达标55项,占98.2%;儿童规划50项可量化指标,达标49项,占98%。“两个规划”共有12项指标完成情况列全省第一,妇儿总体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
“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445.79亿元,妇幼保健经费累计投入3.3亿元,文化设施经费累计投入56.5亿元,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济南将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五年规划。此次规划首次将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合并,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并提出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具体措施方面,规划首次提出要为生育妇女提供返岗培训,在公共场所和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设立“母婴室”等。
5年内各区县设公立妇幼保健机构
在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我市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的相关热点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着力构建新型妇幼保健体系。按照规划,5年内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将完成迁建,实现扩容、提档、升级。同时,各个县区都要设置一所政府创办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现“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为主体,以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以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新型妇幼保健体系战略构想。
针对规划中提出的“探索推行男女共享带薪假”,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目前执行山东省管理标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一共可享受158天产假,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
确保具备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应对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变化新形势,我市已分别启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增设学位的计划。自2011年起,我市已启动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到2016年的5年间,我市新建、改扩建700多所幼儿园,增加学位12万余个。目前,全市共计1461所幼儿园,学位达到23.2万个,实际在园幼儿20.9万人。2017年是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我市计划新建、改扩建90余所幼儿园,再增加学位1万余个。在义务教育阶段,2015年11月以来,为响应全省部署解决大班额问题,我市加大了学校建设力度,截至2016年12月,共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9所,增加学位5.7万个。2017年,我市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77所,增加学位9万余个。去年,济南市所有县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未来,我市还将依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的基础教育专项规划,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进行全面调整,确保每名具备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