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措施及成效

10.11.2016  16:37

山东省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措施及成效
张皓 孙振

      自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来,山东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与多部门联动采取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扶持全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优惠政策采取的措施
      (一) 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一是通过政务微博、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税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普及性宣传。在地税网站开辟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二是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正确运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与省国税部门共同编制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12万册,涵盖政策依据、政策解读、执行口径等,印刷成册后免费发放给纳税人。三是对各级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求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手续。四是省地税局邀请省中小企业局一起对全省9003户小微企业的办税人员进行了优惠政策视频培训,各级地税机关也采取多种形式对小微企业纳税人进行分层次培训,对小微企业纳税人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开展问卷调查,省地税局从税收征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全省17市近千户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从调查问卷反馈,地税部门落实小微优惠采取的各项税收服务措施得到了我省小微企业普遍认可。例如有的小微企业在回函中写到: “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对各项税收政策并不了解,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向我们讲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我公司顺利享受到税收优惠,让我们感受到了地税部门的热情服务。”,“政策落实未遇到困难,地税局宣传很到位,领导亲自进行辅导、宣传。”等。
    (二)优化服务措施,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一是不断修订申报征收系统,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作为企业申报的前置条件,及时提醒纳税人自觉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通过核心征管系统及网上报税软件,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对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需报送备案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主动地调整定额。四是对尚未享受政策的企业,逐户发放告知函,并帮助纳税人及时办理预缴和相关退抵税款手续。五是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调研,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持续开展“财税银联动”,利用部门职能优势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缺乏互信了解,金融机构“放贷难”、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山东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发挥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试点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搭建“银税互动”平台,把企业贷款信用和纳税信用相关联,以此创新以“信”授“信”、以“信”养“信”的信用结合机制。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省地税局与省金融办、山东银监局、财政厅、国税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税银联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将工作站位提升到省级层面。随即,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通过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财税银联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持续推进,有效地将企业、银行、财政和税务部门连接起来,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四)强化督导检查,切实让各级地税机关履行好小微企业政策落实的责任。一是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二是省地税局统一从税收征管数据平台提取全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名单逐级下发至主管地税机关逐户核查,督促未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尽快落实。三是按月调度、通报各地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并要求各市地税局填报《未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统计表》,对确因纳税人原因放弃享受税收优惠的必须书面作出声明。四是设计开发《小型微利企业查询模块》,方便各级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五是积极宣传各市地税局工作动态和工作做法、意见建议等,并定期编发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落实专刊,督促各地工作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前三季度,山东省地税系统共有32038户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55亿元;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共向金融机构提供了46878户小微企业信息,金融部门对4386户企业授信128.05亿元,对2729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2.18亿元,户均贷款374万元。
      以山东省日照市海都柜业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47563.94元,实现利润总额16820.87元。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应缴企业所得税1682.09元。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仍然按照25%的税率申报了4205.2元的企业所得税。日照地税秦楼中心所税管员在审核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时发现了这个情况,及时通知企业办理退税。企业认为自身纳税额不多,同时退税较麻烦,不想办理退税。通过日照秦楼地税所税管员反复给企业讲政策,指导其填写退税申请,使企业真正体会到了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真诚。企业负责人说:“从前想申请减免税如果过期了就不受理了,不知道的话也就不申请了。现在减免税款手续简便,也不用审批了,税务部门还将政策主动送上门,自己对着条件比照一下,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时就可以自行减免了,现在的政策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山东莱芜市中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初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急需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莱芜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辅导时,了解到企业目前流动资金不足,又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情况后,主动向企业介绍莱芜市地税局开展的“银税互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该企业负责人说:“鉴于我公司产品销售形势良好和纳税信用度较高的实际情况,莱芜市地税部门主动与当地商业银行(莱商银行)协调对接,莱商银行给我们公司批了600万元授信额度。目前,银行已发放给我们贷款30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
          《大众日报》2016年11月9日